|
即使运输公司员工的过错无可争议,仅凭乘客的高龄,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没有完全能力,并不能免除他登上错误公共汽车的责任。
查尔斯一民事小组的理解,该小组部分批准了一辆未具名的车辆上诉,并将向一名81岁乘客支付的赔偿金从10,000雷亚尔减少到6,000雷亚尔。由于搭错了公交车,这位老妇花了大约15个小时到达了预定目的地以外的多个目的地。
法官雷纳托·扎内拉·潘丁案件报 瑞典电话号码数据 告员克鲁兹·甘迪尼 (Cruz Gandini) 认为,“虽然提交人年事已高,但案件卷宗中没有任何内容表明她不完全有能力,这就是为什么必须承认被告参与了这一事件”。上诉。
法官表示,乘客还有责任观察标志、信号和公交车的发光标志,“这样,即使程度较轻,消费者的过错也必须得到承认”,以便量化赔偿金额。
法随报告员发言。就案情而言,陪审团认为该公司的定罪是正确的。
“在消费者关系的情况下,运输者有责任证明,在行程开始时,他检查了消费者出示的车票,以确保他登上了目的地正确的巴士。在这种情况下,责任是承运人客观产生的,文件中没有任何内容可以排除其责任”,裁决指出。
“严酷考验”
桑托斯特别民事法院第一法庭法官路易斯·弗朗西斯科·特隆博尼表示,即使老妇人误会了,被告及其代表也有责任在允许乘客进入之前检查登机牌。在公交车上。“顺便说一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是客观且独立于过错的。”
提交人最初报告说,她在圣保罗登机,打算前往坎皮纳斯。在旅途中,他发现路线和延误很奇怪,于是走近司机。他告知目的地是另一个城市,甚至还“取笑”老妇上错车。
该乘客被转移到另一辆车上,将她带到更远的地方,到达圣卡洛斯市。特龙比尼在句子中强调,这位老妇人“在公交车上经历了真正的15个小时的折磨”。
对于精神损害的认定,法官认为,“只要将自己置于原告的处境中,看到她经历了痛苦、苦恼、不必要的痛苦、过度的烦恼,更不用说之前所经历的巨大的挫败感和无力感,就足够了。”被告,他施加了严酷和不必要的痛苦。”
法官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考虑了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犯罪程度、行为的影响、被告的前科、避免此类性质的新事实的需要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