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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事先的编辑控制,内容提供商不对所传达的信息负责。否则,托管报告数据的公司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将其删除,否则将承担主观责任。
戈亚斯法院法官 Elizabeth Maria da Silva 对此表示理解,她命令 Google Brasil 支付 10,000 雷亚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做出这一决定是因为该公司即使在收到警报后也没有删除某些针对作者的攻击性博客文章。
谷歌巴西公司已被一级法院下令通过 IP 地址提供用户身份数据、最终删除博客以及支付 3 万雷亚尔的精神损害赔偿。
该公司在上诉中声称,它并未对这一事实保持沉默。他还辩称,该案不能界定对与错,也不能界定人格权与言论和信息自由权是否会发生冲突。
该内容提供商表示,没有具体的立法规定存储与博客帖子相关的连接 手机号码数据 数据的期限,并且在 180 天后,它没有义务无限期保留此类信息。
法官在分析案件时表示,内容提供者只有在未告知事实的情况下才可以免除责任。据她介绍,谷歌巴西公司接到问题通知后,仍然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屏蔽或删除提及的攻击性内容。
关于用户识别数据,伊丽莎白·玛丽亚驳斥了该公司的论点。据她介绍,谷歌巴西“能够识别在互联网上提倡插入不当内容的用户,这是在万维网上提供此类服务的提供商无法摆脱的负担”。
最后,她将赔偿金额从 30,000 雷亚尔减少到 10,000 雷亚尔,因为她认为这个数额对于修复对作家的精神损害来说太高了。对她来说,双方的经济状况、原告所经历的尴尬、被告提供商的疏忽行为以及解决僵局所花费的时间不应该导致先前的价值。来自 TJ-GO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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